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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企業越來越能夠注重企業文化的建設,良好的企業文化不僅讓員工產生對企業的認同感更有利于培養他們的忠誠度。同時,企業對員工的人文關懷不僅體現著企業對員工的重視,更能體現出來企業在面臨復雜激烈的市場競爭時能否順利留住人才、保留核心骨干,進而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的關鍵。我遇到過的中南京電子公司管理層的做法與大家分享。
在南京電子公司營銷部門職員唐某在2007年畢業于上海交通大學,畢業之后就開始工作。從08年到09年他得到了優秀職員的名譽,但在2009年突然得了胃癌后,他的職業生涯就開始改變。
原來很認真的職員唐某,自從患癌癥開始,2010年的缺勤的日數超越了15天,經常不參加全公司安排的營銷培訓。唐某的領導和同事認為他的缺勤會給整個團隊帶來不好的影響。
并且唐某因為自身健康的問題常常缺勤,也沒有積極參加公司安排的培訓活動。因此公司按照公司就業規章,給唐某下發勞動合同解除通知書,唐某不服公司的處理,向南京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院判決:因為就業規章沒有通過民主的程序來編輯,而且公司不能證明已經提前把規章里關于解聘員工的規定通知給唐某,所以公司按照就業規章來解除勞動合同是違法的。
按照法院的判決,唐某重新回到公司上班。回來之后他發現昔日的領導和同事們都不愿接受他,內部的糾紛越來越大。總經理A感到很煩惱,對以前的優秀職員唐某應該怎么處理?如何做才能讓唐某重新融入公司?尤其是當每個部門的領導都不想接受唐某到自己的部門,A該如何做部門領導的思想工作?
1、從結果來看,唐某能夠回來上班大體是本人要求法院判定公司因違紀解除勞動合同無效,雙方恢復勞動關系,而公司不同意,經調解無效,法院因公司證據不足和程序問題,支持了個人的訴訟請求。從實際情況推斷,公司要是想息事寧人的話,當時同意給些補償,然后協商解除即可;唐某若未患癌癥,從個人職業發展角度考慮的話,會拿些補償,同意離職。而雙方未達成一致,唐某回來上班就有點覆水難收的感覺,很難恢復相互間的信任,唐某的狀態和同事們對他的看法也不是靠總經理A做些工作就能很快轉變的,不如再次從與唐某解除勞動關系的方向去考慮。
2、具體處理方法:
(1)公司的規章制度要有工會委員或職工代表在專題會議上的討論與表決程序,然后公示,書面材料由每個員工簽字。
(2)嚴格唐某的考勤管理和制度約束,如有觸犯,立即形成書面材料。
(3)與本人談話,說明其中利害關系,爭取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我認為最好的辦法就是違法解除,按照《勞動合同法》給對方N*月薪*2的賠償,如果公司能考慮到對方罹患癌癥,對于任何人都是一個不小的打擊,再給予一些補償的話就更好了。 根據目前的這種情況,對對方管得太嚴不是,管得太松也不是,最后對誰都不好,只能兩敗俱傷,長痛不如短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