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用戶
背景:我們小區共分10棟開發,目前還差兩棟沒有蓋完,我是開發商這邊的人,辦公地點在小區內部,我們的承建商同時也承包了小區的物業。由于這個小區是開發商的第一個樓盤,所以1棟2棟等早期蓋的樓問題較多,加上物業管理上許多不足的問題(現在都已經慢慢改善了),造成了業主對開發商和物業積怨已久。
由于之前開發商和物業均沒有帶頭組織成立業主委員會,結果被小區內一些業主,特別是有一位資深律師和一位其他小區物業主任成立了業主委員會,這位資深律師目前是業委會主任,由于經過了政府部門的批準,雖然我們從沒有正式承認,但是小區業委會目前來說暫時是合法的,我們也經過一些途徑投訴,但最終沒有結果。
問題:現在業委會從之前的幫助業主,到如今的追求更高的利益,業委會的所有人對開發商垂涎三尺,業委會成員在小區買房子要利益,為業主解決問題要勞務費等等。
其中的主要問題如下,希望各位專家可以幫忙想想辦法。
1、小區的游泳池是開發商建設的,每年的維護保養維修的費用都是開發商掏的,業委會提出要承包的費用全部歸全體業主也就是業委會所有,但是建設費由誰來給呢?
2、小區的地下一層停車位開發商有產權,地下二層的停車位開發商沒有產權,業委會提出地下二層的停車位的收入歸業委會所有。
3、開發商在小區外圍有建有20多個沒有產權的商鋪,業委會知道了,想把這20多個商鋪的收入全部占為己有或者以此為要挾。
4、小區公共地方的廣告位、停車位收入。
正所謂開發商與業委會的立場不同,所以希望各位專家能給出一些日后與業委會溝通的辦法,還有上述問題的解決辦法。